新京报贝壳财经讯(记者胡萌 潘亦纯)4月13日,一则关于“老牌”公募融通基金券商席位佣金的相关违规行为引起市场关注。据媒体报道,融通基金前董事长高峰爆料,长期以来融通基金将半数左右基金分仓,用于换取券商的基金代销,用于向券商换取本应由基金公司自有资金负担的相关费用。
“这是行业多年的潜规则了,只是这次通过融通基金爆发了出来。”有业内人士告诉贝壳财经记者,可以说该事件不亚于当年的“基金黑幕”。
【资料图】
“这个不是新现象,监管如果关注了,应该引导公募基金在券商降佣金,和普通投资者一样。”有业内人士向贝壳财经记者表示。
根据规定,基金管理公司应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向其租用专用交易席位。一家基金管理公司通过一家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买卖证券的年交易佣金,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买卖证券交易佣金的30%。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将席位开设与证券公司的基金销售挂钩,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在席位上的交易量。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支付佣金是用基金财产,如果延续万八的佣金标准(一般业内多是万八费率),直接损害持有人利益。基金公司用佣金换销量(的行为)更是恶劣。”
就高峰爆料的现象,贝壳财经记者第一时间联系了融通基金,融通基金表示,关于交易佣金费率,万九的费率为基金行业成立最初与券商合作商定的费率。佣金费率议价能力,与公司的规模、排名、交易量及影响度有较大联系,我司权益规模、股票交易量在行业内排名属于中下,议价能力较弱,公募基金的研究支持有部分是依赖于券商提供的研究支持服务,为了获取券商高质量的研究支持服务,历年来向券商支付的平均交易佣金费率基本在万九左右波动。
关于佣金分配分散度,根据已披露的公开数据来看,有部分基金公司佣金分配较为集中,排名第一的券商所占佣金占该基金公司28%,接近法规要求的30%比例上限。我司实际佣金分配分散,与我司合作的券商众多(约40家),近五年来单个券商佣金占比最高仅为8.22%,远低于法规规定的30%比例上限。
谈及券商分配交易佣金依据时,融通基金表示,选择代理我司所管理的基金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证券公司时,主要流程为:一是多主体参与评估:公司组织相关研究员、基金经理对各家证券公司提供的研究服务(主要为研究报告、券商路演)进行打分,不同角色拥有不同的打分权重,打分经汇总审批后确认最终分配方案;
二是交易部独立执行:分配方案确定后会交由独立的交易部执行;三是内部事后检查:我司稽核审计部每年定期对交易佣金分配执行情况从评价频率、人员参与评价情况、评价结果及交易量分配情况、审批情况及研究支持情况等多个方面进行检查;
四是外部事后检查:我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每年对公司进行内控评价时会对交易佣金分配情况进行检查。此外,监管机构不定期在对公司进行检查时亦会关注交易佣金分配情况,公司针对交易佣金分配情况亦向监管机构进行过报告。
编辑 徐超
校对 杨许丽
Copyright 2015-2022 北冰洋晨报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