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听众王先生向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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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王先生在通州富都豪园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一直没有入住。2020年11月,王先生花8万元购买了小区地下车位,依旧没有入住。
昨天下午,王先生与爱人到小区看房子,顺便看一下自己的车位,竟发现车位上停了一辆车,车位上方的悬挂的识别牌上写着停放车辆的车牌号。
王先生告诉记者,他当即来到小区金龙物业管理办公室,物业经理回应:是开发商将部分地下车位作为工程款抵给做绿化的老板,做绿化的老板再将这些车位交由物业管理,所以物业将这些车位出租给小区其他业主。
王先生想要停放自己车位车主的电话号码,物业经理拒绝。王先生表示处理不好,会向媒体投诉,物业经理竟说:这多大点事儿?
王先生通过交管移车系统联系到对方车主,对方说是从去年2月起从物业处租了这个车位:车位每年租金1200元,管理费480元。
王先生再打物业公司电话,无法接通。直到到今天下午五点为止,都没有接到物业方面的回电解释。
记者电话采访富都花园金龙物业负责人,对方表示这批车位是开发商当时抵的工程款给施工方,然后物业就与开发商合作,把车位租出去。车位号名单都是开发商给的,里边就有王先生的车位号。而王先生家购买车位后一直没到物业登记,也没交过费,所以物业就把这个车位租出去了。
物业经理说:昨天业主发现问题后,我们也积极配合处理,打电话给开发商,开发商答应今天来重新整理。如果这个车位确实是开发商搞错了,会把出租的钱给业主。
业主车位被物业公司出租并非小事,既然如物业经理所言,物业正在积极处理,为什么不及时给业主回应解释、纠正错误、表达歉意?南通交通广播《有理走天下》节目将继续追索。
《方越维权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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