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
(资料图)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
《云南省人民政府2023年度挂牌督办
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
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
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时限完成整改
隐患整改完毕
由督办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审查合格后
按照有关程序摘牌销号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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